笔趣阁 > 都市小说 > 汉家天子(朕就是这样汉纸) > 101、第九十九章 不太平

101、第九十九章 不太平(1 / 1)

天色晴好,凉风微醺,成家食肆里进了个巾帻束发、着黑白直裾深衣的俊秀书生。

那书生或是不喜往人堆里去,进了店许是看食肆里满座的食客,喧哗声纷扬、十分聒噪,又几是没得空处,微微愣了愣神、皱上眉头,打巧有一桌四人吃过刚走,书生便径去了那桌子旁坐下。桌上各种狼藉,不一会儿自然有人收拾。

“客官,客官要来点什么?”

书生坐下不久,很快即有小二走来,一边收拾桌子一边招呼书生。他见书生斯文好看,他在店里干活许久、鲜少见过这样好模样的男人,叫同为男人的他又是惊讶、又是微微嫉妒,心想他要也长的这样,隔壁二丫还能不愿嫁给他?早巴不得嫁给他了!

“给我来份灼鸭、来叠酱肉,来盘爽口的小菜和一碗大米饭。”扮作文人模样的悟平回那小二道。

“好嘞~!”小二默默将他说下的那几样记在心中。他脑中虽直个浮想翩翩,可不防他手上干正事,笑说道,

“客官好眼光,不是小的吹,本店的灼鸭可是祁州城的一流!待会客官尝了吃了,保管客官赞不绝口!”

“嗯,好。”悟平点头应他,微笑回示。

小二跟着续道,“我看客官有些面生,该不是常来本店吧?”

悟平道,“嗯,不常来。这是第一次。”

“第一次?”小二一听那话,笑得更欢,顺杆子便上、大力推销,“客官这可就来得对咯!本店实惠、不贵,味道好、量还足!

客官第一次来,小人强烈推荐客官尝尝本店的枣酒。是用本店自种的大红枣酿的,香甜绵厚,也是本店的一绝呢~。那喝过的人呐,没有不说好的!”

“好啊,也给我来一壶。”悟平应道,又缓缓摆手说,“就这些了,你且下去快些上菜来吧。”

“好嘞,客官。”小二见那人豪气,乐得眉开眼笑,肩上的帕子一打,赶紧个去后堂叫菜去了。

悟平遂候在座上,静等着饭菜上上桌。

他昨日忽生出念头去看望烈云骑,今日便趁白天不忙时候与管事龟公打过招呼出了楼。他知道苏语仍在他租下的那间胡弄小院里让人替他照顾小金,他想到自己许久不见烈云骑、将它托于旁人,明明它是随他出来,他倒好、当个甩手掌柜当得安逸,纵然他初衷是好的,也到底太不厚道。

正巧在楼里偶听得些许欢客聊过几次“成家食肆的灼鸭如何如何”,他索性顺带下趟馆子、吃顿好的。

岂不闻化悲伤为食欲?

悟平对自己表白失败是无可奈何亦无计可施,当晚酩酊大醉过一场,睡它一顿囫囵觉后竟好得奇快、如没事人一般。

相熟之人说他那夜一反常态,独自一人喝酒,直喝得天旋地转、还又哭又笑,于是纷纷询问,其中固是关心亦多半几分好奇。悟平对他们只笑笑并不作答,言道“无事”,

他怎会对别人说呢?此事过便过了,无缘无份就是无缘无份,他过不了多久就会回他的觉隐寺,终其一生做个敲木鱼念经的和尚。

茗兰的事,群芳院的事……只当做梦一场吧。

悟平双手握在一起轻轻贴着左脸,侧过头望向食肆外同样热闹聒噪的集市,好像离所有喧杂远去,回到了泰宁群山,青山、绿水、小兽、众位师兄师伯师兄弟们——

他现在已极平和了,尽管被拒绝的痛苦存在心间,想到茗兰仍是深深不由自主的喜欢,可时间总会磨平一切不是吗?

待他年老,回看今朝,所有一切不过是他的经历、他的历练罢了。

悟平想到,嘴角无奈上扬、轻扯了扯。

“圣人有言…我中华能经久不衰,全仰赖圣人之道和明君能臣之治啊~。”

“德美兄言之有理。德美兄天资卓越、饱读诗书,于圣人一道理解贯通,来年广宁道秋闱,德美兄必能拔得头筹、得他个解元~。我等先在此预祝德美兄了。”

“是矣是矣,文昌兄说得对,德美兄,我也先祝你…”

“诶,诸位此言差矣,素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,德美何德何能…”

右旁那五人桌的书生你来我往的恭维吹捧,悟平耳朵里飘入几句他们的言语交谈,不感兴趣亦不大愿听。

相较之前后左三个方向挨他近的几桌倒说得有些意思——俱是江湖上的见闻,悟平听得乐呵,反正分不清真假也与他无关,他全当听故事一样。

便闻后向有人道,“卢山二圣死了,死的那叫个惨呢~!全身青肿,脖子被捏断,手脚分离,一双眼睛说是死了还大睁着、死不瞑目,瞪得怪吓人哩~!”

又从前头传来个斯文微微轻弱的男子声音道,“我跟你们说,霹雳一十六神枪赵雷被发现死在了城外的荒树林里,被吊死在树上,舌头伸得老长,发现的时候已经死的有几天了。他的那杆镔铁家传宝枪就深深得扎在旁边的地里,地上还有血书的八个大字,‘狗屁神枪,不值一提’!”

最近怎么这许多江湖人横死?后头说死前头也死,俱还是死相惨的。悟平这个看热闹不嫌事大、权当听故事一样的过路人听到这也不禁皱了眉头——他这二日在群芳院里总听到江湖中谁谁谁死在哪哪哪,难得出来趟又听到有江湖人死!

怕是武林中争强斗狠、谁也不肯服谁,个别的又仇家遍布,眼下因佛门大会聚在一起,气性大的几来几去置了气,非把对方弄死不可吧!

何必呢?北林寺本是要弘扬佛法、弘扬佛祖普度众生,传播爱与和平,眼下还未正式开会便造了这许多杀孽…唉,造孽啊。

“客官,您的灼鸭、酱肉、小菜、大米饭,还有、枣酒!”

正这样寻思着,适才那小二端了木盘从大堂里一拐二拐绕了过来,走到桌前,木盘放到桌边,拿出盘中的饭菜一一往桌上摆好,便又端起木盘,微躬着腰笑着招呼,

“客官慢用。”

“嗯,有劳。”悟平点头道,握起筷子便开始品用盘中雪白粉嫩、众人口中好吃得如何如何的灼鸭。小二则说过客套,复往别处做事。

“祁州城里最近不太平。”

左面一桌六人,一条龙精虎猛的剽悍汉子光着半条臂膀,将筷子搭在盘延边上、两手抱在胸前,浓黑的眉毛上挑得意洋洋,嗓门嘹亮道,

“你们知道是咋回事不?”

“就是那——”

“知道知道,是烈云骑啊!”

那汉子装样问道那话,似乎不打算等其余五人回复,跟着又要道。不想有人抢了他先,那汉子登时嘴巴一瘪、吐不出话来,几分怏怏不乐郁闷着呢。瞧他没有继续,怕那抢他话的人说的、正是他要说的。

烈云骑?

悟平尝了块灼鸭,眼睛斜瞟过那帮人一眼便迅速移回、不动声色听着。灼鸭滑溜鲜香、当真美味,令他不由加速多动了两块,再斟上杯枣酒,酒的芳香辅以枣的清甜,也是确实好喝。

左桌那帮人貌似可能说起最近祁州城三天两头死人的起由,悟平理不着真假,只当作猎奇一般,多在意上了几分。

耳听到那抢话的人说烈云骑,他顿时一愣,夹起两块灼鸭就要往嘴里送的筷子都停在半途。

祁州城也有烈云骑了?1

悟平心想,不过略微的停顿,便又把灼鸭往嘴里送,跟着打趣想到,不知是公是母,若是雌性烈云骑,要与小金合得来,正可与小金凑上一对、繁衍后代。

不过这也是说不准的事,他转而又将自己否定,想到,似小金那样的灵骑,哪得胡乱指配、说成就成,缘份缘份,它也当希求个缘份。莫如自己,孤上一生便好。

其实悟平何曾知道,这数百年间世上之人又有谁人知道,那烈云骑从都是一骑单传、哪来伴侣之说?

那烈云骑不知如何诞生、何样生物,又具体生于何世,只是二三百年前它忽而出现,最初非是在汉土、乃在外境,因躯身金橘、四蹄处有白云样记,故得名烈云骑。

传言最初外境得了烈云骑助力之人因有烈云骑而神威大震、勇武四方,烈云骑的大名也便传入中原。

十余年后烈云骑始在中原现身,惹得各方人马争抢不休,其间又不见影踪数次,每次现身都较前次时间大为增加,这一次已是它第五次现身,距上次有记载起隔了九十五年——整整快了百年!前朝都已覆灭。

人们大多听其名不见其骑,如何寻找也不得影踪,只能待其自然现身,便多得口口相传、又多见于野史小说。

岂知烈云骑乃是种尤为特殊的生物,受伤严重或是每清醒上数十年,烈云骑便会沉入一次较一次增长的休眠期——无声无息,无有半分动静,如是重伤不治抑或老死为终。

故而过去数次烈云骑之主悲伤哀痛过后往往将其掩埋,待得休眠期过,烈云骑自动破土而处,回复幼体模样而所有记忆悉数清空,江湖上才得再现它的踪影。

却方不过第五次,已与第四次隔了九十五年,待得下次与今次需隔时多久…却是不得而知了。

“据说那烈云骑呐,虎豹一样凶狠,獠牙裸露在外,有平常两匹马那么高大、三四匹马那样重量,口能喷火,奔跑起来迅如雷霆,跳跃起来能跨过十余丈,随便一脚过去就能踢死数十人…”

“就是就是,我也听过,比你讲的还厉害些,可了不得呢~!那烈云骑啊…”

悟平默然品用饭食,旁听身边人尽个在那吹嘘烈云骑如何如何厉害,吹得他差些都要信了。

可他到底是见过真·烈云骑的人,小金可有那样凶悍?不过是骄傲了些,还獠牙裸露、口能喷火,两匹马那么高、四匹马那么重,脚一甩踢死几十人…是怪物吗?

不过跑得快些、跳的高些是真,可也不致一跃十余丈,三四十米…上天算了。

悟平越回味越是好笑,听那些人源源不断、叽里呱啦得诉说烈云骑的种种神奇,更是差些要将饭喷它出来,忍不住吞下去低下头、闷笑数声,这才缓解好多。

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

好吧,隔了这许久,俺这章就带来一半。亲们晚好啊。

我突然想到烈云骑的起源问题,要是把它单独安排成一个物种,设计起来总有麻烦,偶然看到“休眠体”概念,大体改来一用了~~。

最新小说: 反派:你怎么也有系统 打工,那是不可能的 港片之警察故事 作为猎人手持加特林很合理吧 我竟然靠爆料成为了顶流 天呐!他竟然直播售卖军火 流连都市 风流纨绔 我的能力太常见啦 我是乡镇公务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