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上吃两口红薯,带上一瓶水,拎着锄头就来到地里,到天黑的时候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。
徐母和家珍没想到他这么能吃苦,每次回来看向他的眼里满是心疼,就连徐父对他的印象也有所改观。
没办法,这都九月份了,必须要和老天爷抢时间,将种子洒到地里去。
三亩地,要干的活实在是太多了,还好并不是他一个人在干活,来顺同样是一个精壮的劳动力。
早上他去挑水,来顺就去割羊草,地里的活来顺虽然不太会,但力气大。
在两人不懈的努力下,终于将三亩旱地给翻了一遍,随后将种子洒进地里,简单浇水就可以了。
天公作美,种子刚播下去,第二天一早,徐福贵起床的时候,发现外面居然下起了蒙蒙细雨。
这场雨来的及时啊,不算大,正好可以把土壤润湿,让种子更好发芽。
当然,要是土壤中积水太多的话,也很容易出现烂种的情况。
不过徐福贵对自己锄的地很有信心,只要不是连续的暴雨,他的地里基本上不会有积水的情况。
“少爷,今天我们还下地吗?”来顺打了个哈欠,一副没睡醒的样子,他没想到种地会这么累。
徐福贵摇摇头,“先吃饭吧,看雨会不会下大。”
家珍挺着肚子走出来,手里拿着一件外套,“天冷了也不知道多穿点儿,今天就在家里歇一歇。”
徐福贵穿上衣裳,看了眼还在熟睡的凤霞,走进灶房,挖了几碗玉米面,准备煮一锅玉米糊糊。
这可不是给鸡鸭吃的,而是他们自己吃的。
这玉米面还是隔壁陈家送过来的,拒绝不掉,只好收下了。
长根坐在灶火前帮他烧火,看着动作娴熟的少爷,悄悄笑了笑,现在的少爷,完全看不出之前的样子。
“福贵,你咋会煮饭的,以前可没见过你动过手。”家珍好奇道。
“看别人做过,照葫芦画瓢就行了呗。”他还是这套说辞,不然也解释不清楚。
徐母和徐父听到动静,陆陆续续起床,徐父的脸色有些难看,眉头一直紧皱。
“爹,你咋了?”
徐父没有吭声,徐母说了句,“还能咋的,腿疼,一下雨就疼,好多年的老毛病了。”
徐父坐在长根旁边,锤了锤双腿,“老寒腿了。”
“老爷,我给你捏捏。”长根熟练的帮他缓解疼痛。
“种子都撒到地里去了?”徐父头也不抬的问道。
徐福贵应了一声,徐父又说道:“昨天王喜送了十个咸鸭蛋过来,你煮一个给家珍吃了吧。”
“老爷,平白无故王喜为什么要给我们送鸭蛋?”来顺大大咧咧的问道。
徐父叹了一口气,“都是一个村的,哪家有难,别人都会帮衬点儿,日子还不就是这么过的。”
“以前村里哪户人家出了事,我都会把他家的佃租免一年。”
长根与荣有焉,“当初王喜被牛顶了一下,直接在家里躺了一个月,老爷不仅免了他一年的佃租,还让我送了一斤腊肉和十个鸡蛋过去。”
来顺恍然大悟,“怪不得村里人这么尊敬您呐。”
徐福贵听到这些话,心里才有些明悟,原来老爹平日还做了不少善事。
怪不得前世村里人经常照顾他们家,特别是他被南方部队抓去当壮丁的那两年,要是没村里人的帮衬,家珍和孩子绝对挺不过去。
徐母走过来帮他打下手,看了一眼徐父,温声道:“你爹年轻时和你一个样,都是混账玩意儿,成年就往县城跑。”
“老了走不动了,这才安心待在家里,村里有谁找他帮忙,一口就答应下来,当初你爷爷还骂他是个败家子呢。”
徐父得意的摇晃脑袋,“那可不,畜生,村里人现在还能叫你一声少爷,都是看在你老子我的面子上。”
聊着天,玉米糊糊也煮好了。
在二十一世纪,人们生活好了以后,玉米糊糊都是拿来当猪食。
不过徐福贵吃的却是很香,吃了好几天的红薯,总算是尝到点儿其他味儿了。
吃过早饭,徐母拿出两双草鞋递给他和来顺,这便是她这两天的成果。
来顺套在脚上走了两圈,乐呵的合不拢嘴,连连道谢夫人。
徐福贵也上脚试了试,大小很合适,穿起来肯定没有布鞋舒服,但架不住不要钱,起码能稍微保护一下双脚。
戴上草帽,拿起竹刀,家珍见他这幅打扮,连忙问他下雨还要去哪里。
“去山里砍楠竹,每天挑水也不是个事儿,用水都得省着用,趁着今天不用下田,我把山里的水给接到家里来。”
来顺一听,立马来了兴趣,“少爷,等我,我和你一起去。”
家里只有一把柴刀,还是他前两天去县城新买的,来顺直接去隔壁陈家借了一把柴刀。
“你知道我们的山头在哪里吧?别砍了别人家的竹子。”徐父不放心的嘱咐一句。
“知道,你放心吧。”
两人走进雨幕当中,身影不一会儿便消失不见。
“福贵变了好多。”徐母手扶着木门,有些高兴又有些难过的说道。
家珍多情的看了一眼雨幕,摸了摸自己的肚子,嘴角忍不住轻轻扬起,对未来的生活多了几分信心。
雨虽然下的不大,但两人刚走出村子,衣服便打湿了,脚上的草鞋也沾染上泥泞,来顺心疼的不断在路边草丛里涮。
徐家村坐落在山脚下,往村西走三百多米,便是一片茂盛的寿竹林。
这片毛竹林也是他们家的,里面埋着徐家的祖祖辈辈,是徐家的祖坟所在地。
绕过毛竹林,便是上山的泥土路,周围半人高的杂草被雨水压弯了腰,往地面滴落雨水。
下雨天的山路很滑,不过来顺从小在山里地里跑习惯了,这条山路就算闭着眼睛也能走上去。
徐福贵更不用说了,上辈子活了一百岁,这条山路也不知道走过多少次,两人如履平地,很快走进山里